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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松江区新生入公办园现场确认办理通知 | ||||||||||||||||||||||||||||||||||||||||||||||||||
发布日期: 2015-05-05 15:3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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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松江区新生入公办园现场确认办理通知 尊敬的家长: 《2015年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实施办法》已在松江教育信息网上公布,为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能按时入园,现特向本确认点范围内适龄幼儿家长作如下提示与通知: 一、办理对象 符合《2015年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实施办法》“招生对象”的小班新生,具体是:
备注: 1、各类证件的有关提示 (1)《上海市居住证》的申办、发放、使用以及积分申请等事宜,请家长参阅《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2013年沪府令第2号)执行。 (2)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的随迁子女可享受本市户籍同等待遇。其中,持旧版人才引进类上海市居住证(CW9开头)并在有效期内的,参照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准分值(120分)相应情况予以认定。 (3)居住类房产证件、本市户籍迁移、签发《上海市居住证》以及其他各类有效证明或证件等的统计截止期: 2、入园安排的有关提示 (1)以“相对就近与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进行新生入园安排,即——对于符合入本镇公办园条件并按时登记确认的新生,镇教委和各园以登记确认的房产等地址进行入园安排:当新生数低于招生计划数时,安排新生相对就近入园;当新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首先安排户籍与房产均在松的新生相对就近入园,再根据学额情况及入园类别统筹安排其他新生依次入园(个别资源紧缺区域统筹时将兼顾同类别中监护人所持房产证件类型与是否满2年等因素)。 (2)入园安排以现场确认时的信息为准,家长须按时确认并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与唯一性。凡未按时办理现场确认或提供虚假信息与证件,均不予安排入园。
备注: 1、确认范围以适龄幼儿居住地址为准(1-3类以监护人所持居住类房产证件地址为准、4-5类以监护人租房地址为准)。 2、本“信息确认点”仅为新生信息确认与材料审核受理地点,入园结果须以“小班学区范围公告”(5月底公示于松江及教育信息网及本园网站)及领取的“入园通知书”为准。 3、符合入公办园条件但未办理网上信息采集的新生家长须按时到房产证件地址所属的“信息确认点”现场办理补登记与材料审核。 三、办理时间 四、所需材料 现场信息确认时所需材料(均需原件): ①《2015年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学生信息确认表》(网上信息采集的可直接打印;未网上采集的可于现场确认时补填)。 ②适龄幼儿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卡、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的本区范围内居住类房产证件。 ③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除①②中所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的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已达120分标准值的另需提供有效证明,旧版人才引进类居住证另需提供领证副联)。 ④港、澳、台地区及外籍人士的子女,除①②中所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的出入境证明、在松任职或就业证明、在松一年或以上居留许可证明等。 ⑤本市户籍适龄幼儿且法定监护人在松未购房的,需提供有效租房合同。 五、其他提示 1、需办理中大班补充入园或转园的幼儿,可于 2、入园通知书领取时间 3、具体招生政策及相关细则,请登录松江教育信息网或本园网站查阅《2015年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4、本确认点日常咨询电话: 67741050 。 上海市松江区新闵幼儿园 2015.4.21
二、确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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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
松江区新闵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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